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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像是另一种记录

2009年2月9日星期一

对“自由自在”驱逐“镭射”要求的回答

只因为某些穆斯林无法在学识和辩论精神上胜过某个非穆斯林,我作为一个QQ群的“群主”就应该利用权力赶走这个非穆斯林吗?他的身份并不构成一种罪,他的“胜利”更多是因为对手在水平上的差距。如果你真的想在网络辩论中取胜别人,就不应该采用幕后政治和党同伐异的做法,而应该通过耐心提高自己的学养,与对手进行光明正大、持久有效地战斗来达至目的。我不能帮助你赶走任何一个进行理性讨论的“回风”群友,只有粗俗与人身攻击才不被欢迎。

阁下曾写过一篇《嗜血的犹太以及国人的双重标准》的文章,但是否了解过犹太人对于辩论的态度呢?据说中世纪的犹太拉比反复教诲人们,对立派的观点也是“活生生的上帝之语”,并不能武断地否定对方,而是要在辩论和争执中接近真理。犹太人的这种态度对于今天的穆斯林是否也有启发性呢?在辩论中落败并不可耻,如果仅仅因此就心生怨恨、妒意,而没有从对方提供的信息中获益,那才是一种失败的交流。

在一个小小的QQ聊天群中赶走异己不难,但穆斯林们真的从此之后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吗?在中国的我们真的是生活在一个自成一体的真空环境中吗?网络上开设有那么多的穆斯林网站,网站中的信息都是公开的,那么,这些穆斯林媒体的开办者的理想也是要为敌人“窥视”穆斯林提供帮助吗?那种封杀异己的做法看似是一种针对外来者的反击,实质上是一种缺乏自信的逃遁,那样的逃遁形同冠以穆斯林名义的“闭关锁国”。

可怕的并非那些不理解伊斯兰、与我们进行争执的个人,真正可怕的是穆斯林自身的自大、惰性、逃避与缺乏自信所导致的衰落,这些问题已让我们落人于后,而进一步的回避——拒绝对现实中的种种问题与别人的置疑做出回答只会加重穆斯林群体自身的“无知”病状。言论自由的最大好处就是传播思想,争论会激发人们的思考、反省,并通过对不同思想的辨识形成自己的观点,那种认为思想可能“有毒”的人倒要谨防被“独裁病毒”感染,他们试图消灭异己的想法不论出于何种理由、何种名义,都是为了消除不合于自己的思想,这样做会导致对人们知情渠道的垄断,到头来,信息的单一、贫乏最终戕害的还会是那些在文化上处于弱势的群体。

“我可以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会捍卫你说话的权力”。这句话不应该内外有别,因为它本身就基于一种“自由、平等、博爱”的精神。

附“自由自在”的留言:

##CONTINUE##

自由自在22:50:06
留着镭射在群里固然可以让一部分穆斯林同胞见识敌人的嘴脸,但是,获益最多的确实是镭射。您给镭射一个施展借刀杀人法的空间。不管怎么说,在我加群的这一个月里,我发现镭射确实是一个胜利者,群里一些年轻无知的穆斯林总是被镭射利用,而不能看清镭射的嘴脸。


自由自在22:52:37
留着镭射在群里,这样镭射可以更了解穆斯林言行和思维的特点,只对他来说,是个极好的机会,通过了解穆斯林,作为穆斯林敌人的镭射,就拥有了更大的破坏力。

3 条评论:

匿名 说...

楼主不要以为你自己学了点犹太人对辩论的态度就错误的用在对待不友好者的身上。此一时彼一时也。

匿名 说...

楼主在QQ群里面留下了异己,又能起什么积极作用呢?无非是引起群里更多无谓的争辩而已,无非是叫更多的穆斯林同胞浪费口水而已。你自己一边宣扬你的开明态度,你自己一边做着QQ群的独裁者。

匿名 说...

楼主说----“我可以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会捍卫你说话的权力”。这句话不应该内外有别,因为它本身就基于一种“自由、平等、博爱”的精神。

楼主这句话是极其迂腐的,只有糊涂人才不分敌友的说这样的话。楼主的观点,在群体内部是完全正确的,也是完全必须的,但是面对不友好的敌人,你的这个想法就变得极其幼稚和愚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