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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像是另一种记录

2012年5月26日星期六

遗忘与记忆的角力:香妃



文/安然

离开喀什噶尔前,我匆匆去了一趟郊外的香妃墓。这完全是临时起意,本来行前我已决心绕开那个地方,我不愿去见那个让自己感到难言的情绪复杂的人物。

她被人们太多次的讲述,可她终究只是重重宫帷后的一道幻影,连名字也被历史的长河冲刷得漫漶不清。在乌鲁木齐的那几天,我偶然得知她的维吾尔本名:伊帕尔汗,那些热衷于研究清宫秘档的专家则喜欢叫她和卓氏、容妃。

和卓,圣裔也。讲述一位被迫进入清宫的圣裔,总有一丝尴尬与不敬,可这个严峻的时代不再容许我们沉默不言了。

由于生在一个特殊的国家里,我对官方记录存着根深蒂固的不信任,野史给她的名字叫起来太过香艳,可我宁愿如此,也不愿跟官家一起假正经。

那天,我从萧索的喀什大巴扎走出,南疆充沛的阳光立时如羊奶般倾泻下来,照得我眼花缭乱,却没能冲散我心头沉重的阴影。几日来沉浸在凋零的美、卑微的尘之中呼吸都变得涩滞,除此而外目光就光是与那些粗制滥造的现代化碰撞。盛夏之中我不止一次地感受着四伏在热浪中的城市寒意,这击碎了很久以来我对西域流着乳与蜜的想象。

我无法把想象套在面前这座面目全非的丑陋的蕞尔小城身上:这远在天边的喀什噶尔,这近在眼前的喀什噶尔,这是令人神往的喀什噶尔吗,它还是那座中亚圣城喀什噶尔吗?!一位维吾尔古代诗人在他们的光辉岁月里曾无比骄傲地唱道:

“朝觐为什么要去远方,
喀什噶尔有的是圣徒的麻札!”

这是一座丢失了老灵魂的被开发的城市,我像一个寻亲的孤魂在这里已找不到回家的路,我本不该来这里。




失落中我信步来到一个汽车站,仰望车牌,那上面用汉文书写着密密麻麻的沿途停靠的站名,但对我来说仍然毫无意义,我是这片土地陌生的闯入者,东西南北尚且需要指引,简单的命名意义并不大。这时,一个熟悉的名字跃入了眼帘:香妃墓。既然连想象都已遭颠覆,想象中的计划还有何用?一辆公共汽车疾驰而来,我未假思索就踏了上去。

我的记忆已模糊了:这辆车到底是正规的公交车还是维吾尔人经营的那种小巴?我只记得自己挤上过这种小巴,满车厢的维族人中间夹我一个老回回,偶有目光打量,但我既没有被偷也没有被捅!

我的记忆已模糊了:下车后我是循着街头的指示牌还是一路打问着走进那条绿荫小路的?越往里走,我越担心自己是走了一条错误的道路,因为两旁掩映的农舍让我感觉像是进村了。后来我从书上证得那就是“浩罕村”,它和浩罕汗国,和后来的阿古柏伯克有何渊源,我没深究,但听说阿古柏统治时期也曾修葺过香妃墓。

当我就要迷失的时候,那片高大的建筑如一千零一夜中的宫殿一样升起在了前方。

我是买票进去的,之所以我的记忆力在此处得到了特别的加强,是因为在库车大寺和艾提尕尔清真寺门前我都拒绝购票。这场旅行蓄谋已久,身上的钱虽不多,但足可支撑我游遍塔克拉玛干大沙漠周边的各处贫寒的绿洲。拒绝是为了彰显一种主人的姿态,夺回一种天经地义的权利:穆斯林可以不受阻碍地进出清真寺!



实际上,香妃墓旁也附设有礼拜堂和进行伊斯兰教育的经堂,很明显,这是典型的苏菲道堂的格局。但蒙尘的道堂年久失修,摇摇欲坠,被闲置在崭新的光阴里。“教经班”在新疆如同法轮功那般被打压,当局倒是对回族社会中存在的穆斯林学校采取漠视的态度,我的同胞满足于宗教上一知半解的争论,大概在当权者眼中是既可笑又无威胁的吧。

政治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记忆的力量与抹去的力量之间的角力,正如有人希望人们对文革失忆那样,也有人希望西域的往事如烟散去。可当我置身在那宏阔的穹顶之下时,我的记忆瞬时锐利地如鲜血漓漓的匕首一般!我甚至想去反驳讲解员向人们虚构的乾隆皇帝与伊帕尔汗之间的缠绵故事,我打心眼儿里不愿相信天朝的伪史!英国作家奥威尔在政治寓言小说《1984》中告诉人们,在未来的专制国家内有一个奇特的部门“真理部”,它的职能就是每天删改过去的报纸,以使旧闻符合现实政治宣传的需要,说谎已经成为一种工作和生存方式!其实,就像四大发明一样,据我考证,“真理部”的出处也在天朝。在编纂《四库全书》的名义下,那位虚伪的十全老人焚毁了多少禁书,虽已无从统计,但其在历代典籍上所做的手脚却一直为后世所诟病。

旅美的史学大家余英时先生曾写过这样一句诗:

“官书自古诬兼妄,
实录唯凭野史传。”

《清朝野史大观》辑录了有清一代的各类史事,在“记回部香妃”辞条下有这样的一番记述:香妃为兆惠将军俘获,献于皇帝。香妃身怀利刃,坚拒不从,如此数年,每思故乡风物,默然泣下。孝圣宪皇后不忍,招之近前赐缢死。



我从故纸堆里搜得的一首香妃填词的木卡姆唱曲恰可为之做个注脚:

这,真像我的家乡:
故国轻柔的语调飞扬,
将我家乡的歌儿唱
——在那晨曦初透的时光,
高塔的后方。
但,相似仅止于斯,
那只让我,想家想得更痴,
昔日同伴的语丝,
才能将我把乡愁医治。
这,真像我的家乡,
却总让我更添愁肠,
我呀,但愿能够遗忘。
好意盖起的宫院,
却是赝品一座。
他要我的欢颜,
我却卸不下心中的怨。
为何翘首西盼?
只为啊!我的家
近在眼前,远在天边!

这近在眼前的家指的就是香妃寝宫外的回回营。为了安抚伊帕尔汗的思乡之情,乾隆不仅从西域迁其族属千余人进京,还将这些形同人质者安置在香妃所居的西内(今中南海)外,香妃每每登楼相望,以见父兄,此楼,古称宝月楼,今称中华门。

遥思千里,我在那座圣徒的麻札里,曾为她和她的72位族人接过都瓦,那里面的72座坟茔下睡着72位圣裔,72人之中生前最显赫的阿帕克和卓却被人有意无意地忽略着,这位曾经的“世界的主宰”更是一部难言的往事。

先知曾说:“当你处世彷徨时,便求教于墓中人吧!墓中有天堂的花园,也有地狱的火坑。”

祝先知和他清廉的后人们平安!



2012年5月19日星期六

为真正的回族人歌唱



文/安然

"砍头风吹帽
舍命不舍教
辈辈都是血脖子
我也染个红胡子"

怀念过去的人们啊
我来到这川前
一头羊的血曾把这一川水染红

那些为了守护尊严
宁愿做血脖子的人们啊
黄河已不见了波浪
一条老得走不动道的河
像一个人佝偻的腰身
我扔下一柄银刀子
遥遥目送
左屠户
你也有今天

怀念那支血性的歌
怀念那些骄傲的祖先
为真正的回族人歌唱
去找回我们的尊严与骄傲
同治年回民唱的歌谣在耳中嗡鸣
愿我也为此献出生命

放弃懦弱的反思
放弃虚伪的和谐
放弃对国家恐怖主义者的卑躬屈膝
做一个骄傲的人
要骄傲得像一个真正的回族人
愿我也为此献出生命






2012年5月17日星期四

沦落为菜市场的法庭



在清华做法学讲席教授的冯象先生最近出了一本谈中国法治现状的书,书名很有中国特色——《政法笔记》。书中有一篇名为《中国要律师干吗》的文章,在这个天天宣传“依法治国”的国家内,为何一位有着耶鲁、哈佛的双博士桂冠的学者竟会提出这样的论点,自然令人惊诧。文中提到两个互为矛盾的现象:一是天朝律师多,二是天朝的律师无用武之地。天朝的律师多到何种程度呢?据冯象先生介绍,2003年中国的律师人口就已达世界第二,仅次于美国,如今则可能早已实现本朝太祖“赶英超美”的夙愿了呢。与此相对照的是“目前中国‘70%以上’‘事关被告人生死攸关的刑事案件’无律师介入”。

拜最近身陷一桩又一桩的官司所赐,书生气十足的我开始对各类法学著作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虽然官司没有打赢过,但在法学上倒是大有进益,以致本人亲撰的民事反诉状呈请到专业律师那里,也审校不出大的错漏。虽然做了充分的法律作业,但我仍对是否能为自己进行充分辩护存有疑虑。文字毕竟不同于现实,置身于一个对我素有成见的政法系统之内,我对自己的处境也做了最坏的打算。2012年5月15日一上班,我就与济南历下法院的法官通了电话,鉴于另一方的当事人曾致我受伤,有暴力倾向,并在以往的庭审中有咆哮法庭,遭到法官训诫的记录,我要求法院在法庭内安排法警,保证所有当事人的人身安全。我提到,对方曾公然在法庭上冲过来袭击我,因遭法官从中拦阻,才未酿成更大事端。然而,5月16日的庭审仍如一场闹哄哄的活剧。在我宣读诉状,行使陈述、质证权利的过程中,不但多次被对方当事人粗暴打断,而且还匪夷所思地引发法官大人对我的怒火。我对这无名之火百思不得其解,因为我只是希望法庭对书面提交的证据搜集申请给予一个书面答复。这样的请求是不合理还是不合法?




我在举证期内提交给法庭书面搜集证据的申请,请求法院对济南市历下公安分局科院路派出所进行调查取证,详细列明了六项所要调取的书证,但法官却在开庭时轻描淡写地告诉我,这六项证据无一所获!

本该愤怒的人是我!

也许是我还不适应这个“权比天大”的社会,我明明在历下法院的接待室内眼见法官大声训斥着一位位律师,我又有何德何能,不愿对此低头忍受呢?当日目睹此情此景,立时失却了对律师的某种仰视,回到家后我对家人笑谈:我们的三千元律师费也可省下来,法官训律师如同训儿孙一般。

为何熟悉中国的法律制度、法律体系乃至法律理论的法律人也会在司法实践中噤若寒蝉?《律师文摘》对个中原因有所披露:1997年至2002年间,至少有五百名律师被“滥抓、滥拘、滥捕、滥诉、滥判”,其中有80%由司法机关送进班房,绝大部分又最终宣判无罪。在律师中间出现的寒蝉效应就是在不断被司法机关递送进班房的过程中形成的吧,由此我也理解了,为何大多数律师在听完我对案情的讲述后选择了回避,我的少数民族写作者身份和写作中对少数民族现状的敏感表达,让他们对为我这样的人辩护充满了恐惧。

而5月16日失控的犹如文革批斗一般的庭审,则让我自己也最终放弃了陈述,我对法庭的书记员说,请在庭审记录中记下我的话:“在这样的气氛中,我已无话可说。”在如同菜市场上的争吵一般的庭审中,想必水平再高的大律师也无发挥的可能。在我看来,审判员失去了对庭审秩序的控制,对违反法庭规则的当事人既没有责令其退出法庭或罚款、拘留,而是听之任之,甚至,本应居中裁判者表现出了明显的倾向性,与另一方的诉讼参与人一起向我发难。

事后,在辗转难眠的静夜里,我试图为此找寻答案或曰背后的真相。由于所谓的优待,少数民族人在汉人眼中似乎是有原罪的,在各种场合的辩论中这一问题往往作为大批判的黑材料被提出来,其实,那些从未在现实中落地过的纸上承诺,有多少少数民族平民百姓真正享有过呢?很多时候,“优待少数民族”的口号和征服者“优待俘虏”一样,喊出来是为了欺世盗名。我在想,是否因了这令汉人忿忿不平的原罪,因了日嚣尘上的种族诋毁,身为汉人的法官和当事人才会对这个少数民族诉讼人有着如此激烈的仇视呢?




在英语中Justice(司法)也兼有正义、公平之意,众所周知,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防线,是西方民族国家业已实现的理想。作为一个关注少数民族境遇,本身也官司缠身的少数民族人,我在想,在多民族国家里,是否因为有着独特的国情,法治正义就只能和主体民族有关,有天朝特色的法治就只能是权贵操控下的“多数人暴政”?

2012年5月11日星期五

不肯为他人说话


昨天,云南昭通发生了一起因征地引发的自杀性爆炸,多人死伤。这则突发新闻带给我两重思考:惯常出现于国际新闻中的一幕,开始在中国上演;惯常对中东的宗教狂热大加讥讽的愤青们,也在微博上一边倒地表达了对悲情人弹的支持。一位在阿拉伯世界颇有名望的神学家曾说,巴勒斯坦的自杀性袭击者是为了反抗横暴的占领者,他们牺牲生命是为了自己祖国的自由。那这位昭通的袭击者是为了什么呢?当人们追寻真相时,却发现连此人的性别都变得莫衷一是了。先前的报道说袭击者是一位女性,此后更有此女还身负幼子、为夫寻仇的传闻。随即当地公安机关出面辟谣,声称袭击者实为一男子。其实,无论是男是女,在和平时期“人弹”的出现都为中国人日益严重的暴力倾向敲响了警钟。而此前,各地在处置社会矛盾时对警力的滥用,不但是刺激了敏感的舆情,更是对处于弱势一方的民众起了十分恶劣的暴力示范效应。如此上行下效,我们将或已经在面对一个“国无宁日”的局面。

另一重思考得益于一位一直同情少数民族的汉族朋友的微评,他在推特上说:“新浪微博上对云南自杀炸弹抗拆迁的支持比例是100%。如果——只是假设——用自杀炸弹的抗暴的不是汉人,还会如此吗?在中国,连反抗都是汉人的特权。”是啊,如果袭击者是新疆的少数民族,一定会被加上“恐怖主义”的罪名,那一刻,同仇敌忾的官民是无暇也无心去关注异族人的悲情的。中国人常常将自己置于受害者的位置,民族主义的历史课本一直如此告诉我们,自1840年以来中国长久地被侵略被殖民,在求得解放的过程中,中国人付出过沉重的代价。这种民族史观的问题在于它只记住了自己是受害者,忘记了自己也曾是加害者。同光年间陕西屠回和左宗棠西征带给丝绸之路上的回族人、维吾尔人那些难以抹去的血泪记忆,在教育当局编撰历史教科书时却被选择性的无视掉了。这样的历史教育正在为这个世界生产大量的有着受害者心态的中国底层愤怒青年,他们缺乏人文关怀的能力,缺乏自我反省的能力,只知一味地在各种国际或国内冲突中表达不假思索的愤怒,在一轮又一轮的民族主义高潮中充当廉价的生力军。在如今的网络上不乏一些民族主义愤青敌视少数民族的皇汉言论,我很少与之争辩,因为我清楚,辩论只会令其愤怒,却不能改变他们已成为思维定势的偏见,更不能奢望愤青们肯为他人说话。繁华似锦,烈火烹油的经济表象之下,对天朝的前景我却一点儿也乐观不起来,很难说,中国的愤青们不会在未来的社会危机中像二战中的德国青年那样成为极右或极左思潮的炮灰,国家和民众被他们拖入灾难。

起初他们抓共产党,我不说话,
因为我不是共产党。
然后他们抓犹太人,我也不说话,
因为我不是犹太人。
接着他们抓工会成员,
我还是不说话,
因为我不是工会成员。
之后他们抓天主教徒,
我依然不说话,
因为我是新教徒。
最后他们来抓我时,
再也没有人为我说话了。

我又想起这首镌刻在波士顿市中心的犹太人大屠杀纪念塔黑色大理石上的忏悔诗,它的作者是德国的一位新教牧师,名叫马丁·尼莫拉。在成为牧师前,尼莫拉作为一名血气方刚的军人,支持过掌权前的希特勒。不久,就因为反对宗教控制而与纳粹决裂。他在1937年入狱,直至战争结束。二十多年后的1976年,幸存的尼莫拉写下这首忏悔诗。这位德国法西斯统治下受难者的著名自白告诉我们,有时极权体制下的受害者也可能曾是极权统治者的帮凶。它的意义历久弥新,因为极权主义的政治骗术还很年轻,警察统治的岁月才刚刚开始。





历史已经告诉我们不肯为他人说话所要付出的代价,谨记,切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