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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像是另一种记录

2009年6月10日星期三

被诋毁与曲解的“圣战”

 

安然/文

 

当我将聚集在兰州小西湖一带艰难维生的城市流民暴力反抗城管打压的行动称之为“圣战”时,是意在为这批从西北乡村流入都市的东乡族、回族民众的行为赋予一种合法性与神圣性。当“法制”只垂青于权力与金钱,只是一张权贵集团专有的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VIP,而不再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保证时,受损害、被无视的一群有权求助于宗教和道德,诉诸一种授权我们藐视国家法律的更高法律,它将为弱者的不得已的斗争进行无罪辩护。

伊斯兰就是这样一个为弱者辩护的宗教。

“迫害比屠杀更恶劣。”(《古兰经》2:191)

“你们应与他们战斗,直到迫害终止,宗教是为了安拉。”(2:193)

“你们有什么理由不在安拉的道上为那些老弱妇孺们战斗呢?”(4:75)

在媒体话语普遍将“伊斯兰”与“恐怖主义”连读的这样一种舆论氛围里,有必要重读文本意义上的伊斯兰原教旨对于为安拉而战也即通常所说的“圣战”的界定。从中可以读解出穆斯林坚持的圣战权利是一种自卫性质的抵抗,没有进犯、没有迫害,便不能引发“圣战”。那些出于压迫和羞辱整个民族的目的,将穆斯林的圣战权利诋毁为一种没有道德内容的暴力本性的人忘记了,连一向强调忠君观念的儒家也宣称:“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城管视回民如土芥,回民当然视城管如寇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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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并不否认有些穆斯林走在了错误的道路上,基于不必要、不合理的仇恨,滥用也亵渎了圣战之名。

譬如,巴基斯坦塔利班将自己在一个伊斯兰国家里发动的内战美其名曰“圣战”,就很不得人心。

由于人类共同的价值观,我们不分种族地肯定那些具有道德勇气、敢于向不合理说不的榜样,比如民间对沪上刀客、土家阿娇已有的公论。但是,也有人在穆斯林论坛逆潮流而动,站在权力一边指责、中伤甚至是漫骂起而抗暴的回族人。虽然这些人也很是勇敢,却只会像恶棍、打手一般引发人们的反感与抵制,因为他们的言行与民众基本的道德准则是根本对立的。

这次事件中,那些负责在网络上引导舆论的人不明智地叫嚣,让我想起前不久在《中国不高兴》中看过的一篇文章的观点,以策士自居的作者暗示政客们应将中国社会存在的对腐败、不公正的“内政愤懑”转移为对外的仇恨民族主义思潮。作为颇受赏识的一本“政治教科书”,网特们显然是在开展认真学习、努力实践此书提供的“不高兴”理论的“系列活动”。

 

附:03年穆斯林志愿者曾为小西湖一带的城市贫民家庭子弟举办义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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